因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翔安区司法局专职调解员7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专职调解员性质
本次招聘的专职调解员在镇(街)从事人民调解工作,起化解民间纠纷、社会矛盾的作用,不具有公务员身份,按劳务派遣形式管理。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享有公民政治权利,遵法守纪,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品行。
2、具有翔安户口,男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8年7月1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78年7月1日后出生)。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熟练的闽南语会话,并热爱调解工作。
三、报名有关事项
报名时间:2008年7月14日至7月18日
上午9:00~11:30,下午2:30~4:30。
报名地点:翔安区政府行政中心3号楼106室,翔安区司法局
咨询电话:7889765
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请应聘人员自行下载填写打印。报名时应提交报名表一式一份,近期1寸免冠同版相片3张(其中一张贴于报名表上),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薄、学历证。
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应聘岗位的资格条件要求进行报名,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联系电话如有变更应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否则后果自负。
报名人数与岗位拟聘人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原则上相应减少该岗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情况特殊的,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比例要求。
报名结束后将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不通过的,将告知应聘人员不通过的原因。
四、考试办法
考试形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angan.gov.cn/)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待定。
2、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二)面试
1、面试前将在翔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angan.gov.cn/)发布信息通知应聘人员凭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待定。
2、面试人选:从笔试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人员中按岗位拟聘人数1:2的比例,从高分至低分确定面试人选;不足1:2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比例为1:1的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由面试考官进行当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4、笔试、面试成绩按1:1折算成总成绩。
五、体检与考核
1、体检。以不影响正常履行职责为体检标准(常规体检和肝功能体检),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体检人选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若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和考核。体检费用应聘人员个人自理。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等,按要求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结果将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在得知体检结果后如有疑义,可在一周内提出复检申请,按要求到指定医院复检,以复检的结果为准。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一律无效。
2、考核。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组织进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德、能、勤、绩、廉等情况,并对报名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体检、考核不合格的,从总成绩排名顺序中按高分至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核合格的拟聘用人选,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区人劳局综合考虑笔试、面试等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1、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考核、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翔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angan.gov.cn/)上公示3天。
2、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办理相关手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审批前由本人提供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用工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八、其它事项
1、经聘用者,签订一年劳动合同,其中包括一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一年合同期满,工作积极、表现突出者给予继续聘用。
2、受聘人员工资福利待遇按市、区相关政策执行。受聘人员应自行解决住房。
3、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考务信息,将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xiangan.gov.cn/)最新公告栏予以发布,请应聘人员及时留意,不再另行通知。
翔安区人劳局 翔安区司法局
二○○八年七月四日
附件: 2008年翔安区司法局专职调解员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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