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访领导:一是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区长、区政协主席;二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等四套班子其他领导;
二、接访时间:从7月份至11月31日结束。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区长、区政协主席分别于每周三接访(法定节假日除外);区四套班子其他领导,每个工作日安排二名领导接访,具体参见《翔安区区委书记区长及其他区领导大接访日程安排表》;
三、接访地点:翔安区信访局接访室(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
四、信访服务联系电话:0592—7620123
五、注意事项:
1、信访人要严格按照《信访条例》依法信访,对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2、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附: 复件 翔安区大接访期间区领导接访群众安排表 (二) 2008年 7月4 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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