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2007年翔安区基层民政事务助理员招考简章的要求,经过笔试、面试和体检,现将拟聘用人选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为2007年10月29日至11月4日。公示期间,欢迎群众以来电、来信、来访等方式向区民政局反映对公示对象的意见。为了便于调查核实,提倡署实名反映问题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7889523
来访时间:正常上班时间
接待处室:区民政局
来信投寄: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邮编361102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