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新媒体运营服务外包项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翔安区司法局新媒体运营外包服务
2、项目费用:购买服务项目人民币10-12万元/年;
3、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
4、服务内容:翔安区司法局新媒体运营
二、参选机构条件
1.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的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依法依规为员工缴纳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报名材料
1.服务机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若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前来的,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以上证件提供原件复印件壹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报名事项
1.2019年12月26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2.采取自愿报名方式,报名企业和单位应于12月31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送至翔安区新店镇人力资源大厦607室;
3.联系人:小陈 电话:7889825。
五、确定方式及程序
1.择优原则: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单位根据报名的综合情况公开择优。
2.查看应聘机构提供的相关材料、证照,筛选符合条件者经局务会研究确定,并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公示,结果公示5个工作日。
3.公示期满后,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