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法治氛围,我局拟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挂图印刷服务。现将资金安排、服务内容等予以公告:
一、资金安排
资金预算约为1.2万元,双方根据购买服务实际情况确定服务价格。
二、服务内容
有意向的服务提供商在公告期内联系翔安区司法局联系人,索要法律读物材料,根据翔安区司法局提供的材料:1、印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普法挂图1350张;2、普法挂图根据需要进行排版及印刷;3、根据翔安区司法局要求送货到指定位置;4、提供样稿供审核校对。
具体需求如下:
(1)普法挂图材料为弱溶剂写真车贴覆光膜印刷或双方商定材料,并根据双方商定事项进行封面图案设计、印刷;
(2)普法挂图印刷尺寸为:570mm*870mm;
(3)服务提供商提交的作品应是可编辑的源文件;
(4)服务提供商有义务保证对其向委托单位提供的作品享有完全的、排他的著作权;
(5)服务提供商享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作品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6)委托单位根据需要可以对作品行使复制权、修改权、汇编权等权利;
(7)委托单位享有永久免费使用作品的权力。
三、公示时间
公告时间为3个工作日,自2020年06月11日至2020年06月15日。
四、确定方式及程序
经局务会研究确定服务提供商,在厦门市翔安区法治翔安网公示,服务时间为确定服务商后至交付普法宣传挂图为止。
五、结算方式
提供所需的、符合要求的普法挂图并送到指定位置同时开具服务发票,收到发票后委托单位依程序一次性付清服务费用。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0592-7889825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
2020年0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