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户外广告设施安全管理,我局拟对3个户外LED显示屏进行安全检测。现将有关事项予以二次公告:
一、资金安排
资金预算约为1.3万元,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服务价格。
二、服务内容
对我局所属的3个户外LED显示屏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测,排查存在的安全隐患。
三、相关要求
(一)第三方检测单位应具有钢结构安全检测资质;
(二)完成安全检测后,需向我局提供安全检测报告。
四、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2025年7月28日至2025年8月1日。
公告期间,根据司法局相关要求,提供报价单、资质证明(纸质档盖章邮寄或者送至指定位置,电子档发邮箱)。
五、确定方式及程序
经翔安区司法局局务会研究,根据报价、资质证明确定服务承接方,并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法治翔安专栏公示。
六、结算方式
提交安全检测报告后开具服务发票,收到发票后委托单位依程序一次性付清费用。
附件:翔安区司法局户外LED显示屏相关信息
联系人:小黄 联系电话:0592-7889825
邮寄地址:翔安区新店街道宋坂三里87号3楼
邮箱地址:xaqwyfzqb@xm.gov.cn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
2025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