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同益路9号地产大厦16层1609单元,法人代表:朱旭东)
你单位于2020年1月8日提出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莲嶝路(翔安南路-滨海旅游路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的备案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25条、《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第14条、《福建省水土保持条例》第19条和《厦门市水利局关于简化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意见》(厦水利〔2016〕81号)的规定,本行政机关同意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莲嶝路(翔安南路-滨海旅游路段)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登记表的备案申请。备案主要内容为:永久用地75730.36平方米,临时占地1500平方米,弃土弃渣4.58万立方,水土保持补偿费7.7231万元。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登记表填报内容、告知事项和承诺意见抓好落实。水土保持方案经批准后、项目地点、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或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补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并经本行政机关批准后方可建设。
你单位应当在项目开工前告知本行政机关(联系电话:0592-7889733)并一次性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积极配合事中事后监管。
(联系人:肖业彬 7688050 )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