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申请已公示,现复核审批重新公示)
根据《区委组织部 区民政局 区财政局 区人社局 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翔安区村干部社会保险和离任待遇管理办法的通知》(厦翔民规〔2020〕1号)文件精神以及有关规定,经离任村(居)干部个人申报、村(居)党(总)支部初审、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核、街道汇总等,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提高申请补助对象任职时间、补助金额的准确性,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防止弄虚作假现象发生,现将翔安区凤翔街道陈新社区陈和平等1名申请定期补助的离任村(居)干部申领补助的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6月24日至7月1日。
公示期间,个人或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凤翔街道纪工委、凤翔街道组织人事、凤翔街道社会事务办反映公示对象情况,发表看法和意见。
序号 |
村(居) |
姓 名 |
性别 |
民族 |
出生年月 |
政治面貌 |
入党时间 |
任职简历 |
累计任职年限 |
1 |
陈新 |
陈和平 |
男 |
汉 |
1962.06 |
党员 |
1999.07 |
2000.8-2009.8任主任 |
正职:9年 |
公示电话:0592-7885236[凤翔街道纪工委]、0592-7885226[凤翔街道组织人事]、0592-7885211[凤翔街道社会事务办]
来访来电时间:公示期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来访接待:凤翔街道纪工委、凤翔街道组织人事、凤翔街道社会事务办
来信投递: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
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组织人事
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社会事务办
(邮政编码:361101)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凤翔街道工作委员会(代章)
2022年0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