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21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审核情况的通知-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5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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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1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申报审核情况的通知
日期:2022-11-28 09:11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实施办法的通知》(厦翔政〔2021〕20号)及《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申报2021年度促进建筑业加快发展有关奖励的通知》,我局现已完成2021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的申报、审核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公示内容

  2021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核情况(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公示期自2022年11月28日至2022年12月2日。

  三、异议受理

  在公示期内,各有关单位如对审核情况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提交至我局,材料需陈述具体事实理由和相关证据材料,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必须署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不符合规定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期结束后,不再接收异议材料。

  四、异议受理部门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703,联系电话:7888157。

  附件:2021年度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奖励审核情况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