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进行民生保障宣传服务的公示-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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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委托第三方进行民生保障宣传服务的公示
日期:2023-06-26 08:02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好民生保障政策宣传,促进稳就业、保就业等工作,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拟聘请专业机构开展民生保障宣传。现将资金安排、宣传内容、宣传效果等公示如下:

  一、宣传安排

  (一)资金安排:本宣传经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3万元。

  (二)服务期限:一年。

  (三)服务内容:

  1.翔安区人社局微信公众平台运营;

  2.拍摄一部视频宣传片(时长5分钟以内);

  3.对接媒体宣传。

  二、报名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必须具有承接政府该类服务项目经验资质;

  2.服务态度好,能按照单位的要求开展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二)需提交材料

  1.承接主体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工作方案及费用报价。

  三、公示时间及申请方式

  (一)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2023年6月26日-2023年6月30 日。

  (二)申请方式

  请于2023年6月30日18:00前将相关报名材料交至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614室。

  联系人:小林,联系电话:0592—7889197。

  四、确定方式及程序

  通过审核承接机构的相关资质,并结合工作方案、报价等情况,筛选符合条件者报局务会研究确定,并依程序在厦门市翔安区政府网公示。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