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关于购买法律服务的公告-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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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关于购买法律服务的公告
日期:2023-06-27 10:37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因工作需要,经区相关会议研究决定,翔安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我局”)拟购买法律服务,以协助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购买法律服务事项

  1.按合同约定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具体服务内容包括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规范性文件审查、依法行政等政府法治工作;

  2.指派相应的法律顾问助理驻指定地点提供服务。

  二、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律师事务所,有行政法律事务经验的优先;

  2.指派的法律顾问助理须具有本科以上专业学历,律师事务所应当推荐政治表现好、专业能力强的执业律师或实习律师,具有相关专业领域法律事务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三、报名要求

  1.报名期限截至2023年7月20日,可以通过在网上递交报名材料(邮箱:xasfjfzk@xm.gov.cn),或将材料书面递交至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翔安区政府1号楼。

  2.指派法律顾问助理人员的情况请分项填表报名。

  四、确定方式

  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成立考核小组,通过面谈、面试等方式,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所指派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实践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承接主体。

  五、服务期限及服务费用

  1.我局与提供服务的相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一年一签),经考核实施效果达到预期的,延续合同服务期限一年。

  2.可向不同承接主体采购,根据提供的法律服务协商确定具体服务费用。

  六、报名资料有关要求

  1.《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报名表》(详见附件);

  2.律师事务所简介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含正本及副本);

  3.拟指派法律顾问助理情况简介及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联系人:小张 联系电话:7886337)

附件下载:

附件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