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部分法律服务承接主体退出,为做好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翔安区司法局(以下简称“我局”)拟继续开展购买法律服务工作,并于2024年1月4日在本网发布公告,因报名人数达不到比例,经研究决定如下:
一、延长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延长至2024年2月23日。
二、购买法律服务事项
本次购买法律服务事项费用总额不超过11万元/年。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协助推进区委、区政府依法行政;
2.区委、区政府及其部门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
4.协助办理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5.协助办理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行为的合法性论证和审查;
6.协助办理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7.协助办理重大信访矛盾化解;
8.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以上法律服务事项,承接主体须指派法律顾问助理驻点进行对接并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三、服务期限
我局与提供服务的相关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考核合格可续签)。
四、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注册地在厦门的律师事务所;
2.指派的法律顾问助理须具有本科以上法学专业学历,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五、报名要求
1.需提交的报名资料:(1)《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报名表》;(2)拟指派法律顾问助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2.请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报名资料通过电子邮箱发送至xasfjfzk@xm.gov.cn。指派法律顾问助理人员的情况请分项填表报名。
六、考核方式
我局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成立考核小组,组织面谈、面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综合考虑律师事务所的条件、所指派具有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的专业背景及实践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承接主体。
(联系人:小洪,联系电话:7889135)
附件下载:
《厦门市翔安区司法局购买法律服务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