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6日 星期五
根据《厦门市加力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厦府办规〔2024〕10号)《厦门住房和建设局等4家单位关于印发厦门市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厦住建建筑〔2024〕85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参加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活动企业名单(第一批)进行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4年9月27日
附件:翔安区参加旧房装修和厨卫等局部改造所用材料物品购置补贴活动参与企业名单(第一批).xls
打印
收藏
关闭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