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关于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8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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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关于申报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04-01 17:1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企业技术创新,推进科技创新驱动发展,根据《翔安区关于鼓励创新发展的实施办法》(厦翔工信〔2022〕59号)文件规定,现就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商事登记和税属关系均在翔安区(不包含火炬翔安产业园区),且于2024年通过认定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二、补助标准

  对2024年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含重新认定)的,给予10万元奖励,其中,上年度(暨2023年)营收20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再给予20万元叠加奖励。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于2025年4月1日-5月16日,使用i厦门法人账号(非市民账号),登录厦门市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平台(https://msjx.xmdanao.com),根据系统提示信息进行操作,确认相关企业信息。企业不需要报送纸质材料。

  平台技术支持:小陈;联系电话:5116871—599。

  四、政策咨询电话

  联系人:小李、小黄;联系电话:7880523、7889525

  五、申报相关要求

  企业应如实填报信息,并对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审核发现企业填报信息有不实之处,将取消国高奖励资金申报资格。

 

  厦门市翔安区科技和工信商务局   

  2025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