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大嶝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项目评估工作购买服务的公告-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7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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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关于开展大嶝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项目评估工作购买服务的公告
日期:2025-04-22 16:38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厦门市民政局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厦门市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厦民规〔2022〕1号)文件精神,我街道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评估机构承接大嶝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项目评估工作,评估费用控制在0.5万元以内,承接购买服务主体应满足以下条件:                                           

  1.在厦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

  2.2023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合格;

  3.承接主体业务范围涵盖评估内容,且具有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项目评估工作经历。 

  请符合条件且有意愿承接此项工作的评估机构,于公告期内将评估工作方案、报价、评估工作经历、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年检合格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等,提交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地址:翔安区大嶝街道田墘社区龙田南三路1号)。

  联系人:邱学挺        联系电话:7099789

  公告时间:自2025年04月22日至2025年04月27日

  翔安区人民政府大嶝街道办事处   

  2025年0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