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购买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考核服务的公示-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3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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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关于购买2025年-2026年物业管理考核服务的公示
日期:2025-05-14 10:59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厦翔政办〔2020〕46号)等文件精神,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决定购买2025年至2026年物业管理考核服务。现我局拟参照政府采购邀请招标的方式和程序,并根据“多中选好、好中选优”原则,向符合条件、有相应资质的社会机构购买服务。

  一、委托事项

  开展辖区内物业项目(以住宅小区为准)两年的检查考核工作,预计检查次数296个次,其中2025年预计143个次,2026年预计153个次,合同每年一签。

  二、预算指导价

  单个物业项目最高控制不超过780元。

  三、委托服务内容

  1.印制和准备《翔安区物业服务项目实地检查表》检查记录表、检查要求等检查所需的表单资料;

  2.组织物业管理行业专家组成专项检查组(每个检查组至少由内业、外业及设施设备各一名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一名市级以上专家),在指定时间段对翔安区辖内对指定的项目开展物业服务实地检查,并督促整改反馈到位;

  3.每次检查工作结束后15日内,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并将实地检查表存根联及检查情况书面汇总给翔安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

  4.根据翔安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安排,协助其组织被检物业服务企业召开专题通报会,通报检查情况,并协助进一步督办。

  四、承接主体资格

  承接主体为依法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有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备参加政府采购的资格;

  3.具备组建满足物业管理考核(星级评定)任务要求组织团队的能力;

  4.具备良好的组织能力,服从调度安排。

  五、响应文件要求

  1.承接主体资质证明材料;

  2.承接主体概况;

  3.项目响应内容和报价;

  4.其他相关材料(如信用报告等);

  5.响应文件提交一式五份,密封并加盖公司公章。承接主体对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响应文件送达开始和截止日期、地点

  请投标人于2025年5月23日17:30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809室。其他时间送达的将予以拒收,为无效投标。

  七、评标标准

  综合服务能力和价格。

  八、联系方式

  厦门市翔安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地址: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大厦809室,联系人:小姚,联系电话:0592-7888063)

  特此公告。

  厦门市翔安区住建和交通局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