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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航城智慧物流园水土保持行政许可承诺书(翔水保承诺〔2026〕3号)
日期:2026-07-09 15:53 字号:[ 大 ] [ 中 ] [ 小 ]

项目

名称

航城智慧物流园

建设

地点

翔安区香山街道莲河片区航美大道与海峡大道交叉口西南侧,项目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118°195.84E24°3513.14N

区域

评估

情况

开发区名称:翔安区莲河13-19规划编制单元

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厦门市水利局厦水利函〔202032020110

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557147

起止时间: 2026617  202671

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未收到公众意见

生产

建设

单位

  称:厦门翔业航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EUU3853Q

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香路666-13521H之三

电子信箱:/

法人代表:黄楚斌

授权经办人姓名:姜全盛


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1. 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 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 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 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 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 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黄楚斌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厦门翔业航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67 2

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5.2038 万元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行政审批专用章

  202672

                            备注:1. 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 本表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 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 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