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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名称 |
航城智慧物流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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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 地点 |
翔安区香山街道莲河片区航美大道与海峡大道交叉口西南侧,项目中心点经纬度坐标为118°19′5.84″E,24°35′13.14″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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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 评估 情况 |
开发区名称:翔安区莲河13-19规划编制单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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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保持区域评估报告审批机关、文号和时间:厦门市水利局、厦水利函〔2020〕3号、2020年1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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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 保持 方案 公开 情况 |
公示网站:水土保持公示网https://www.yanshou100.com/item_detail.html?id=5571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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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止时间: 2026年6月17日至 2026年7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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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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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建设 单位 |
名 称:厦门翔业航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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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EUU3853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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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厦门市翔安区莲香路666-13号521室H之三 电子信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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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黄楚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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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经办人姓名:姜全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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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 建设 单位 承诺 内容 |
1. 已经知晓并将认真履行水土保持各项法定义务。 2. 所填写的信息真实、完整、准确;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的要求。 3. 严格执行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按照所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有效防治项目建设中的水土流失;项目投产使用前完成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并报备。 4. 依法依规按时足额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 5. 积极配合水土保持监督检查。 6. 愿意承担作出不实承诺或者未履行承诺的法律责任和失信责任。 7. 其他需承诺的事项:
法人代表(签字):黄楚斌 生产建设单位(盖章):厦门翔业航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2026年7月 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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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 部门 许可 决定 |
上述承诺以及提交的水土保持方案,材料完整、格式符合规定要求,准予许可。
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15.2038 万元。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行政审批专用章 2026年7月2日 |
备注:1. 本表除编号、许可决定部分外,均由生产建设单位填写。
2. 本表“公众意见接收和处理情况”因内容较多填写不下时,另附页填写。
3. 本表“生产建设单位承诺内容”和“审批部门许可决定”不可分割,分割无效。
4. 本表一式3份,生产建设单位、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审批部门)、监督检查部门各执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