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发【2015】34号)以来,市委农办提请市委上报省委,我市已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兜底保障(2015年我市低保标准为每年6600元,国家预计2020年脱贫标准为每年4000元),没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此全省仅我市、区两级农业农村部门没有设立扶贫办,三年脱贫攻坚战中涉及我市、区脱贫攻坚具体任务是对口帮扶部分贫困县市区,故我区不涉及需要公开的扶贫领域政务信息。
特此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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