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律规定,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不仅是在物质和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还应在生活上和精神上给予关心、扶助和照料。因此,面对这类弱势老年人群体权益侵害的时候,法律援助显得尤为重要。
家住翔安区西炉社区的李某、陈某系夫妻,二人均已年过80,其大儿子、二儿子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二老无奈之下向法援中心寻求帮助。经审查,援助中心认定二老符合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遂引导其收集申请援助所需材料。考虑到天气炎热,且二人均已高龄、行动不便,中心工作人员决定预约上门时间,前往老人家中为其办理申请手续。工作人员热情的态度及周到的服务受到受援人及其家属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