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嶝司法所“三举措”服务基层调解工作-翔安区人民政府
大嶝司法所“三举措”服务基层调解工作
日期:2024-04-02 0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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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是做好基层调解的“指挥员”。加强调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监督指导,实时了解社会热点、动态,组织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对纠纷形势进行研判,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及时梳理矛盾纠纷的疑难点和关键点。二是做好基层调解的“教导员”。加强调解队伍能力建设,积极梳理挖掘典型案例,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不定期开展调解业务培训,提升调解队伍的能力素质,增强调解员的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三是做好基层调解的“保障员”。积极参与社区疑难纠纷的协调化解,主动对接包村领导和相关部门,协调律师共同商讨调解方案,为疑难案件突破和社区和谐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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