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厝司法所邀请律师曾佳佳先后在后垵村、鸿山村幸福院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讲座。一是曾律师用闽南语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家庭编,解析了收养条件的变化,离婚冷静期,久调不判,分居满一年应判离,删除疾病作为婚姻无效的事由被删除,离婚负债多不用夫妻共同承担的情况,两周岁以下子女抚养权不再有争议等内容。课后曾律师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村民的法律困惑。二是内厝司法所工作人员分发电信诈骗宣传单,向村民宣传几种常见的诈骗方式,如:杀猪盘、淘宝刷单、钓鱼网站、买保健品、冒充公职人员等。三是内厝司法所工作人员还带了宣传品,作为宣传活动的互动小礼品,带动了村民参与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