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在全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18〕70号)的精神和要求,现将2020年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决定依法进行公示,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 2020年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决定情况表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
2020年12月25日
2020年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大队行政处罚决定情况表
序号 |
当事人 |
案由 |
决定书编号 |
处罚结果 |
备注 |
1 |
陈鹰峻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
(厦翔)文综执罚字〔2020〕第001号 |
对陈鹰峻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市头社区市头北里57号无名网吧的行为予以取缔,没收当事人用于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电脑主机30台、电脑显示器30台、电脑一体机6台、收银电脑主机1台,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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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郑美香 |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 |
(厦翔)文综执罚字〔2020〕第002号 |
对郑美香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郑坂社区郑坂南里254号二楼无名网吧的行为予以取缔,没收当事人用于从事互联网上 网服务经营活动的电脑一体机24台、收银电脑主机1台,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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