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红利再放“大招”
日期:2021-10-22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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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围政策措施》要求,更好地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基金保民生、稳就业、促发展的作用,我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扩围政策。

  一、失业补助金申请条件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与城镇职工同等参保缴费的外来管理技术人员,按规定参照本市户籍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

  二、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本市户籍参保失业人员,参保缴费6个月(含)以上的给予每月1000元失业补助金;参保缴费不足6个月的给予每月500元失业补助金。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申领时间,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2年6月。

  三、临时生活助申领条件及发放标准

  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2019年1月1日之后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普通外来务工人员,参照我市低保标准每月850元,按月发放2个月临时生活补助。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申领时同,实际发放时间最长可至2022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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