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措施扩消费稳增长
文章来源:海西晨报发布时间:2024-03-11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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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报讯(记者 叶子申)“真金白银”奖励商贸流通优秀企业,助力第一季度“开门红”。近日,厦门市商务局出台《2024年一季度商贸流通扩消费稳增长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制定了多项奖励标准。

  记者了解到,《措施》鼓励商贸企业加快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通过连锁经营、联营经营、统一结算等方式扩大商品零售规模,聚焦汽车、家电、家居、服装鞋帽等热点商品开展促消费活动,持续激活消费市场,并对商贸企业2024年一季度零售额达到一定标准的给予奖励。

  按照《措施》,对于第一季度零售额增量大于5000万元(含)且增速达到6.5%的商贸企业,每1000万元增量给予4万元奖励,单家企业封顶150万元。对于第一季度零售额增量大于3000万元(含)但低于5000万元,且增速达到6.5%的商贸企业,每1000万元增量给予3万元奖励。对第一季度零售额不低于5亿元(含)且同比正增长的汽车销售企业集团,给予一次性奖励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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