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进一步强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工作,持续开展消防安全提示,不断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坚决消除突出火灾风险,有效预防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提示。轻便电动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亡人火灾风险可参照本提示。
电动自行车在住宅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停放或充电的亡人火灾风险
(一)亡人火灾风险
住宅建筑公共门厅、疏散走道、楼梯间是居民疏散逃生的主要路径,当电动自行车在此类区域停放或充电时,一旦发生火灾,产生的高温有毒烟气将沿疏散走道、楼梯间扩散蔓延,影响居民疏散逃生;起火层上层居民发现火情后,慌乱中盲目选择穿越火灾烟气沿楼梯间向下逃生时,极易因吸入高温有毒烟气,造成人员伤亡。
(二)火灾事故案例
1.福建福州“ 12·2 ”火灾案例。2024年12月2日19时02分,福建省福州市某小区一停放在居民楼门厅的电动自行车起火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经调查,火灾原因为蓄电池故障(热失控),电动自行车起火瞬间产生了大量高温有毒浓烟,其他业主选择紧闭房门等待救援,顶层一户3人冒着浓烟盲目下楼,吸入大量有毒烟气窒息身亡。
2.江西南昌“4·27 ”火灾案例。2024年4月27日07时15分,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某小区1楼大厅的电动自行车起火发生火灾,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在火灾发生时,共有56人在家,其中45人选择等待救援并成功获救,而11人选择逃生,结果导致3人死亡、2人受伤,死亡的3人均为逃生过程中在楼梯台阶上吸入大量有毒烟气并严重烧伤,导致遇难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