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津贴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龄津贴的发放管理,提高老年人社会保障水平,厦门市民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厦门经济特区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制定《厦门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 本办法所称高龄津贴,是指政府向年满80周岁的翔安区户籍老年人发放的,用于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的津贴。
概述
本办法所称高龄津贴,是指政府向年满80周岁的翔安区户籍老年人发放的,用于保障老年人基本生活需求的津贴。
政策依据
依据文件名称 《厦门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
依据文号 厦民规〔2022〕6号
发布机构 厦门市民政局
实施日期 2022年8月19日
发放对象
高龄津贴的发放对象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翔安区户籍;
(二)年满80周岁。
享受待遇
根据《厦门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统一发放老年人高龄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厦老龄委〔2016〕2号),高龄津贴按照老年人的实际年龄,分为3个发放档次标准:
(一)80-8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00元。
(二)90-99周岁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200元。
(三)10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每人每月发放1100元。
登记说明
达到发放条件的老年人,无需经申请和审批即可享受高龄津贴,但应当主动通过以下任意一种方式进行信息登记确认,配合领取资金:
(一)由老年人本人或家属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银行卡,到户籍所在地居委会进行个人信息核对登记。
(二)由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安排工作人员或社区助老员到老年人家中,现场核对身份证、户口簿,并登记银行卡信息。
(三)由老年人本人、家属携带证件由居委会工作人员提供协助,通过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进行线上信息登记,拍照上传身份证、户口簿及银行卡。
老年人进行的信息登记,以市智慧养老信息平台上的登记结果为准。通过上述第(一)(二)种方式进行信息登记的,居委会工作人员应当及时在信息平台上登记老年人的信息。
登记材料
老年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银行卡
办理指南
达到发放条件的高龄老年人→户籍所在地居委会登记确认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按时发放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按月为单位确定发放标准,每个月发放一次。)
办理流程

办理地址
户籍所在地社区便民服务中心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查询服务
翔安区民政局:0592-7889582
查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常见问题
问题1: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户籍迁入迁出本市,高龄津贴如何计算?
答:享受高龄津贴的老年人将户籍迁出本市的,从迁出次月起停发高龄津贴。年满80周岁的老年人将户籍迁入本市的,从迁入次月起可以享受高龄津贴。
问题2:享受高龄津贴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答:年满80周岁的辖区户籍老年人。
问题3:年满80周岁翔安区户籍老年人因未及时登记银行卡信息或其他原因,导致未按时领取高龄津贴的,那么之前的可否补发?
答:年满80周岁翔安区户籍老年人因未及时登记银行卡信息或其他原因,导致未按时领取高龄津贴的,可向户籍所属镇(街)要求补发。镇(街)经核实确未发放的,应当按照原定标准予以补发,但超过24个月仍未领取的部分不再予以补发。


闽公网安备 350213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