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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武装部工作职能

负责民兵预备役和征兵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人民武装部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行使以下职责:

1、负责全民兵和预备役的组织建设、军事训练和政治教育,提高民兵和预备役人员的军政素质。

2、协同部队搞好军民联防,完成战备执勤任务。

3、组织民兵配合公安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抢险救灾,完成急、难、险、重任务,维护社会稳定。

4、负责辖区内兵役登记、征兵工作和退役军人的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

5、负责辖区内战争动员潜力调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战时兵员动员的各项工作。

6、战时负责组织带领民兵参军参战,支援前线,保卫后方等任务。

7、负责对民兵干部的培训、考核、任免、教育和使用,不断提高民兵干部队伍素质。

8、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退出现役军人的接收安置,军地两用人才工发使用和拥军优属工作。

9、负责组织发动民兵参加两个文明建设,开展以劳养武活动,做好“双拥”工作。

发布时间:2007-04-06 13:4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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