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
省政府
市政府
简体版
|
繁体版
|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政民互动
魅力翔安
2025年6月7日 星期六
搜索
热门搜索:
翔安大桥
招聘
积分入学
征地
宅基地
长者模式
退出长者模式
无障碍浏览
当前位置:
首页
>
区人民政府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策及规范性文件
索 引 号:XM06100-02-00-2023-003
备注/文号:厦翔政规〔2023〕3号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
公文生成日期:2023-09-19
有效性:
有效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翔安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3-09-28 17:39
微信
微博
QQ空间
全真版
文字版
文件下载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对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及时修改、废止与本市经济社会发展不相适应的规范性文件,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78号令)有关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替代、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适用期已过的9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和宣布失效,无修改类规范性文件。
现将《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见附件1)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见附件2)予以公布。凡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
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现行有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6件).doc
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9件).doc
厦翔政规〔2023〕3号.doc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翔安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图解】《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2023年度翔安区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的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