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14-02-02-2016-001
- 备注/文号:厦翔建[2016]114号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6-08-23
有效性: 有效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16-08-23 11:02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15年12月31日前以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名义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审查,决定《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厦门市翔安区监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村(居)级工程项目招标管理若干意见(试行)》等18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决定《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印发翔安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文明施工巡查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等7份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
现将清理后文件的名称及发文时间、文号印发给你们,决定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今后一律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请严格贯彻执行。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8份)
2.决定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7份)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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