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9日 星期三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我局组织对2021年11月25日前以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建设与交通局)名义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审查,决定《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印发翔安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等7份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决定《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关于修订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工人工资保证金制度的通知》等9份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
现将清理后文件的名称及发文时间、文号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决定废止、失效的相关文件,今后一律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决定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7份)
2.决定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9份)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1年1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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