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8日 星期二
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我局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78号令),我局组织对2022年7月20日前以厦门市翔安区建设局(建设与交通局)名义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经清理审查,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已被新规定替代、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和试用期已过的8份区建设与交通局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现行有效的区建设与交通局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见附件1)和《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区建设与交通局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见附件2)予以公布,无修改类文件。凡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区建设与交通局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现行有效的区建设与交通局规范性文件目录(2件)
2.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区建设与交通局规范性文件目录(7件)
厦门市翔安区建设与交通局
2022年7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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