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00-02-00-2022-006
    • 备注/文号:厦翔政〔2022〕124号
    • 发布机构:区人民政府
    • 公文生成日期:2022-10-08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时间:2022-10-08 16:52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78号令)的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与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不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附件)予以公布。凡已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的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目录(1件)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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