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9日 星期三
各镇(街)党委(党工委)、政府(办事处),区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根据省、市、区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现组织对以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名义联合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
经清理审查,决定《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翔安区关于进一步鼓励和支持被征地农民和海域退养渔民转产就业工作的扶持措施(试行)>的通知》(厦翔人社规〔2021〕1号)1份规范性文件废止、失效。
现将清理后文件的名称及发文时间、文号印发给你们,请严格贯彻执行。决定废止、失效的相关文件,今后一律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决定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份)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农业农村局 厦门市翔安区商务局
共青团厦门市翔安区委员会
2022年11月1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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