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8日 星期二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厦门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第178号令)有关规定以及省、市、区政府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查自纠工作的要求,我局组织对目前以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名义发布的现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审查,决定对已失效的规范性文件《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春节期间支持企业稳岗增产工作的通知》(厦翔人社规〔2022〕1号)1份予以废止。
现将《决定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份)》(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凡决定废止、失效的相关文件,今后一律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1.决定废止或失效的规范性文件目录(1份)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商务局 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
2022年1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