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1-08-02-2015-002
- 发布机构: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文生成日期:2015-02-13
各镇(街),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厦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三年实施计划(2013-2015年)》中提出的“提升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规模”的三年提升工程任务目标,根据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落实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三年提升工程目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厦门市翔安区关于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三年提升工程目标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按该《实施方案》的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翔安区关于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
建设三年提升工程目标的实施方案
为推动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科学发展上水平,在2013—2015年,我区结合我市正在实施的“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在巩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提升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继续推动示范区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落实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三年提升工程目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加强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先进文化为导向,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为目标,以文化提升美丽厦门内涵,继续提升我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继续健全我区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实现我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又好又快发展。
二、总体目标
根据“厦门市提升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规模”的三年提升工程任务目标要求,三年内我区要实现的目标为:
在区、镇(街)、村(居)三级公益性文化馆(站、室)全覆盖的基础上,提升基层公益性文化设施的建设规模,以满足事业的发展需要。镇(街)文化站要单独设置,并在建筑面积300平方米的最低标准上,进一步扩大建设规模,在三年内,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要达到20%;1000平方米以上的要达到20%;600平方米以上的要达到40%。村(居)文化活动室在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最低标准上,力争在三年内有25%达到400平方米以上。所有文化站(室)设施均需达到《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体活动室设备配置标准的通知》的要求。同时,每个镇(街)、村(居)都建设1个文化广场,以提供良好的户外活动空间。
三、目前建设现状
根据2013年创建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国家验收考评时我区的统计数据,至2013年,我区镇(街)、村(居)文化站(室)建设规模已完成2013年的年度分解指标,其中,镇(街) 文化站建设的“600㎡-1000㎡”项指标已超额完成;村(居)文化室建设的指标项也提前完成。目前建设现状如下:
(一)镇(街)文化站、村(居)文化室
镇(街) |
镇(街)文化站面积(平方米) |
400平方米以上的村(居) |
新圩镇 |
2400 |
后埔、乌山、新圩 |
马巷镇 |
3001 |
后亭、桐梓、五美、五星 |
新店镇 |
2962 |
新店 |
内厝镇 |
699 |
莲塘、许厝 |
大嶝街道 |
1780 |
小嶝、山头 |
根据以上数据分析,我区共5个镇(街)文化站,其中2000平方米以上的有3个,占60%;1000-2000平方米以上的1个,占20%;600-1000平方米的1个,占20%,已提前超额完成“三年提升工程目标”要求。全区112个村(居),共有12个社区文化活动室的面积超过400平方米,占10.7%,离“三年提升工程目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村(居)文化活动室在建筑面积200平方米的最低标准上,力争在三年内有25%达到400平方米以上”的目标要求尚有差距。
(二)文化广场
《厦门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落实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三年提升工程目标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同时,抓好镇(街)、村(居)文化广场建设,达到每个镇(街)、村(居)都建有1个文化广场”,目前,我区各镇(街)、村(居)大部分有配套室外活动场地,但配备设施参差不齐。
四、年度分解指标
根据市里分解给我区的任务指标,结合我区实际, 2014年、2015年我区要建设完成400平方米以上的村(居)文化室18个。现将这一目标分解到各镇(街),具体如下:
(一)村(居)文化室
镇(街) |
400平方米社区文化室数量(个) |
||
2015年目标数 |
2013年已达标数 |
2014年-2015年新建或扩建目标数 |
|
新圩镇 |
4 |
3 |
1 |
马巷镇 |
9 |
4 |
5 |
新店镇 |
9 |
1 |
8 |
内厝镇 |
5 |
2 |
3 |
大嶝街道 |
3 |
2 |
1 |
合计 |
30 |
12 |
18 |
(二)文化广场
各镇(街)村居加大投入,对室外文化广场进行场地修缮与设备充实。
五、实施步骤
(一)制定完善方案,分解落实任务(2015年3月上旬以前)。
1.开展调研活动,摸清各镇(街)、村(居)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基础设施的现状及问题,研究制定推进措施。
2.分解各镇(街)基层公共文化设施建设达标任务
3.各镇(街)针对本镇(街)文化站(室)建设的现状与发展的可行性,制定本镇(街)落实提升工程任务目标的《落实方案》。
(二)推动建设进程,督导服务跟进(2015年3月下旬至2015年12月)。
1.各镇(街)必须按照方案,提出新建、扩建或租赁文化室的具体项目。项目内容包括建设规模、服务功能、投入资金、建设进度(季度安排)、完成时间。
2.加强对提升项目的监督指导,推进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三)建立对提升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绩效考核。参照我市“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创建工作绩效考评”的模式,制定对新建或扩建的镇(街)文化站建设项目的考核指标。考核内容包括新建或扩建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情况、项目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挖潜扩容”情况和公共文化基础设施使用率等。
(四)本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评项目,对于未完成年度分解指标的镇(街),区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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