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1-06-00-2022-001
- 备注/文号:厦翔政办〔2022〕13号
- 发布机构:区府办
- 公文生成日期:2022-04-18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翔安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时间:2022-04-25 09:00
各镇(街),区直各办、局,各有关单位:
《翔安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已征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翔安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0〕78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和《厦门市卫生健康委 厦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申请创建全国婴幼儿示范城市的报告》(厦卫人口家庭〔2021〕441号)要求,为推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以下简称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建立翔安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名单
召 集 人:洪求瑛(区政府副区长)
副召集人:纪华期(区卫健局局长)
张革命(区政府办副主任)
成 员:黄水盼(区公安分局)
刘 宁(区税务局)
蔡文水(区市场监督局)
江钦智(资规局翔安分局)
林 勋(区消防救援大队)
罗 斌(区发改局)
吴芳华(区教育局)
苏水耀(区工信局)
蔡秀鹤(区民政局)
李万利(区财政局)
林 毅(区国资办)
边 健(区人社局)
陈渴水(区建设和交通局)
陈彼得(区卫健局)
洪 军(区应急管理局)
林天生(区总工会)
吴明昊(团区委)
邱惠霜(区妇联)
曾海妹(区计生协会)
吴志鹏(区事业单位登记中心)
陈仲谋(大嶝街道)
郑东云(新店街道)
吴永军(凤翔街道)
王月芳(金海街道)
陈领安(香山街道)
郭垂财(马巷街道)
李伯树(民安街道)
许建平(内厝镇)
陈宇浩(新圩镇)
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区卫健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卫健局陈彼得副局长兼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二、主要职能
联席会议是在区政府领导下的促进我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协调机构,主要职能包括:建立健全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齐抓共管机制;贯彻落实《实施方案》,加强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区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难题;加强各部门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协调部门组织开展对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日常督查、评估工作、联合执法等,以及创建示范点、普惠性托育机构等活动;加强对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的宣传力度;完成市、区两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工作规程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主持,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联席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召开的时间、议题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确定。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和专家参加会议。
(二)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明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召集人签发,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区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三)联席会议议定事项以目标责任分解形式推进落实。由牵头部门根据会议议定事项,明确工作任务、完成时限、标准要求、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等。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的主要职责:负责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日常事务;负责会议议题的收集和报批,对提请联席会议研究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工作、会议记录以及纪要的印发、抄报;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根据需要组织专题调研;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五)各成员单位要对应市级部门的职责分工,落实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日常监管及联合执法责任,研究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要研究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时限要求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各成员单位指定的联络员要建立常态化的联络机制,加强沟通,做好日常资料收集、统计、上报等具体工作,积极协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
视频解读
访谈解读
媒体报道


闽公网安备 350213020001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