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4 14:23

  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编制,总结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涵盖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电子版可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综合科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祥福路2005号区政府大院2号楼405室;邮编:361102;电话:7889958;传真:7889997;电子邮箱:xafg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发改局工作职能,严格遵循《条例》要求,秉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以服务宏观经济调控、保障民生福祉、优化营商环境为导向,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实效,将公开工作贯穿项目审批、价格监管、政策制定、资金管理全流程,以高质量政务公开推动发改工作提质增效,助力建设公开透明、规范高效的服务型机关。全年重点开展工作如下:

  (一)主动公开提质增效。严格对标《条例》规定的法定公开事项,结合发改工作实际动态优化主动公开目录,重点聚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重大项目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价格收费监管、粮食能源安全、节能降碳、民营经济发展等核心领域。2025年共主动公开信息236条(正式发文),其中奖励资金申请公告类1条、价格收费类3条、人事公告类3条、行政审批类229条。

  

   

  

  (二)依申请公开规范办理。强化为民服务理念,优化“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依申请公开工作台账,明确各环节办理时限、责任科室及责任人。规范申请事项答复标准,加强与申请人沟通协商,精准把握信息需求,依法依规作出答复。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要求7件,其中依申请公开无法提供(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6件,予以公开1件。均及时分解按时完成答复,全年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办理不当引发的投诉举报,切实保障群众和法人的合法信息获取权。

  (三)政府信息管理持续强化。落实信息发布主体责任,完善“事前审查、事中监控、事后追责”的保密审查机制,重点加强对重大项目信息、宏观经济敏感数据的审查力度,全年未发生信息泄露事件。及时向“两馆”报送主动公开纸质文件和电子文件,确保公开渠道的畅通性,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2025年共制作政府信息312条,其中主动公开236条,依申请公开28条,不予公开48条,不予公开信息主要为我局内部制度、自身建设以及请示报告类信息。

  (四)公开平台优化升级。立足于区政府官方平台,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坚守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和网络安全责任制,加强局门户“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定期开展检索自查,确保公开信息检索有效,公开内容规范。依托区档案馆、图书馆等渠道,构建“线上+线下”联动公开平台,切实提升公开信息的可及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精神,及时通报上级关于政务公开问题整改要求,加强工作短板整改,切实提升政务专业水平,完善政务公开机制。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不断推动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发展。2025年度未发现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62.043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0

0

0

0

0

6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5年,我局圆满完成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既定任务,同时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存在的短板与不足:

  一是业务队伍专业能力有待加强。部分科室工作人员对《条例》及发改领域信息公开相关政策规定理解不深、把握不准,专业素养和业务水平需进一步锤炼提升。

  二是依申请公开办理精细化程度不足。个别复杂申请事项办理周期偏长,与申请人的沟通对接在频次和深度上尚有欠缺,服务质效有待提升。

  (二)下步改进措施

  1. 优化依申请公开办理。进一步压缩复杂申请事项办理周期,建立分类办理机制,对重大项目、价格核定等高频申请事项制定标准化答复模板。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联动,推行“办理进度告知”制度,提升答复文书的政策解释深度和针对性,切实提高申请人满意度。

  2. 强化队伍能力建设。将《条例》及发改领域公开工作规范纳入年度学习重点,纳入局工作会议议程。建立跨科室业务交流机制,通过线上对接交流、线下经验分享等方式,提升工作人员在信息筛选、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方面的专业能力,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公开工作高质量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5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收取信息处理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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