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 索 引 号:XM06102-10-00-2021-001
  • 备注/文号:翔发综〔2021〕2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1-02-09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变更的通告
时间:2021-02-09 09:40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取消收费许可证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闽价费〔2015〕34号)要求,现将厦门市翔安区2021年有资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名单变更情况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单位均无权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

  新增收费单位一个:厦门市翔安区马巷第三中心幼儿园   

  停征的收费单位二个: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废止的收费项目二项: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

  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费

  特此通告。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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