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6月8日 星期日
根据《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委发 〔2021〕5号)要求,结合单位年度实际工作,现将《翔安区2024年区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予以公布。《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翔安区区级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政府定价管理涉企收费清单》(翔发综〔2023〕11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翔安区2024年区级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清单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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