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02-11-00-2025-202
- 备注/文号:翔发投函〔2025〕158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4
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关于新圩镇东溪流域治理提升项目《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复新圩镇东溪流域治理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11-350213-06-01-366139)。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厦门市翔安区新圩镇,主要对东溪流域古宅溪、曾溪、南支流、金柄支流以及农田区域入河排口等面源性污染进行治理;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及沟渠清理约103913m³,边坡清理约18000㎡,植草护岸边坡约17100㎡,碎石铺设约1805㎡,多孔生态砖铺设约6010㎡,沉水及挺水植物约60710 ㎡,混凝土透水坝约267座,生态滤池及促沉池约306个,DN50 PE管约30038m;提升泵约89座,循环推流装置约765套及相关配套。
二、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395.0万元,其中土建建安工程费用379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82万元,基本预备费114万元。
资金来源:由区财政统筹,纳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部门预算,争取上级资金补助。
三、项目管护
项目建成后由你单位负责管护。
四、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为二年。
2.项目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明确后,须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核对,符合用地、用林等规划条件后方可实施。
3.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初步方案设计,初步方案报我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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