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02-11-00-2025-203
- 备注/文号:翔发投函〔2025〕159号
- 发布机构:发改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5-11-14
厦门市翔安区水利工作站:
你单位关于石浔支流至东溪南支流生态补水工程《立项用地阶段审批申请表》收悉。经研究,同意批复石浔支流至东溪南支流生态补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2511-350213-06-05-935495)。具体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及内容
项目位于厦门市同安区洪塘镇、翔安区新圩镇,主要自东西溪石浔支流取水,补水至东溪南支流及汀溪总干渠,新建补水泵站及其配套补水管道,管道沿苏颂大道等道路敷设至东溪南支流与汀溪总干渠。具体建设内容包括:新建2座补水泵站,其中一座为10万m³/d,一座为5万m³/d,新建DN1000承插式涂塑钢管长度约8.2km,新建DN700承插式涂塑钢管长度约5.1km。
二、总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估算11971.39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其中建安工程费10687.7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34.95万元,基本预备费348.68万元。
另估征地拆迁费205.85万元,具体金额以区征收中心或区财政审核中心审核为准。总投资估算合计12177.24万元。
资金来源:主体工程投资由区财政统筹,纳入区农业农村和水利局部门预算,争取上级资金补助,征地拆迁费按市区6 :4分担。
三、项目管护
建成后由你单位负责管护。
四、其他事项
1.项目前期工作有效期为二年。
2.项目设计方案或施工图设计明确后,须与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翔安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核对,符合用地、用林等规划条件后方可实施。
3.接文后,请抓紧开展初步方案设计,初步方案报我局审批后方可实施。
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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