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6-01-12 09:5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公布2025年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厦门市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区人力资源大厦1101室;邮编:361102;电话:0592-7880157;传真:0592-7880182;电子邮箱:xatyjr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翔安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区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退役军人事务工作中心任务,以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为目标,以保障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为出发点,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提升公开实效,助力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度,我局累计生成政府信息20条,内容全部涉及退役军人内部资料、秘密文件,按规定均不予公开。除此之外,及时更新并公开局机关领导简介及分工等信息,公开本部门2025年度财政预算及2024年度财政决算。同时,发布了包括后山顶烈士陵园、后山岩烈士公墓、红山仔烈士陵园保护范围公告,以及2026年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黄页征集公告等服务类通知。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上一年度结转受理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0件,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情况,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分管领导,确保责任到人、工作衔接顺畅。二是规范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操作流程,落实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保障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安全性和时效性。三是动态完善服务指南。持续更新省网办事大厅中我局相关服务事项的办事指南,方便群众及时获取准确办事信息。四是推进政民互动。今年12月,在区政府网站政民互动环节,开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政策要点解读,并围绕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技能培训发布民意征集,同步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与需求网上问卷调查,深入了解我区退役军人实际需求,为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奠定坚实基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依托“业翔民安”、省、市退役军人部门微信公众号等,不定期推送部门政策、工作动态、招聘资讯等内容,全年发布推文54篇,关注度和阅读量稳步提升。二是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集成服务,梳理并公开退役军人服务“一件事”办事指南,方便服务对象线上办理。三是推进12345便民平台及时办结,今年累计办理12345平台件42件,均依法按照流程办理。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局重要议事日程和年度工作考核体系,明确分管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日常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牵头落实、各业务口协同配合的工作格局。二是组织局干部参加区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工作人员的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三是自觉主动接受工作考核和社会评议,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定期开展自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2025年度无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严重后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退役军人及社会公众部分关切的问题,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较为单一,与需求结合不够紧密,实用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二)整改措施。优化信息发布渠道和呈现方式,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针对性和可读性,更好满足退役军人多层次、多样化的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严格依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程序、方式计收信息处理费,2025年未产生信息处理费,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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