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教育办,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
根据全市统一部署要求,疫情期间校外培训机构禁止开展线下培训活动。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力保障师生健康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市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厦教发〔2020〕5号),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在全区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机构
成立由区教育局牵头的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查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教育局郑彦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1名分管领导担任,组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责任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由区教育局教育科负责。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统计各督查小组检查情况,收集整理典型经验和问题,及时向专项督查领导小组提出意见建议。
领导小组下设专项督查小组。主要职责是:督查落实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采取明察暗访形式进行督查,及时发现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各组督查情况由联络员于检查当日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督查范围
全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督查时间
在疫情解除前,每日派出1个专项督查小组开展明察暗访;每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1次联合抽查。
四、督查内容
(一)各相关部门、各镇街是否将校外培训机构禁止开展线下活动的有关要求,通知到辖区内每一个校外培训机构。
(二)各校(园)是否将《致家长一封信》通知到每位学生家长,要求家长在疫情防控期间不得送孩子到校外培训机构参加线下培训活动。
(三)各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存在违规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问题。
(四)各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情况。
五、督查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的重要指示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抓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工作专项督查工作,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落实上级要求,各行业主管局、各镇街教育办要相应成立专项督查小组,加强各部门联动联查,形成合力。
(二)加强检查督导。督查小组坚持每日督查、每日反馈制度,坚持有问题必查、有苗头必止,严而又实地开展专项督查。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密组织、开展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在线上和各镇街、村居、小区均公布《关于疫情有效控制前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开展线下活动的通知》,发动群众举报和检查,不放过辖区内任何一个盲区和死角;各校(园)要将《致家长一封信》传达到每一名学生家长;对顶风开展线下培训活动的校外培训机构,一经发现并查实,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停办、列入黑名单等顶格处理。
(三)严肃督查问责。落实校外培训机构“谁审批、谁负责”的行业主管原则,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审批的校外培训机构;对于未审批的培训机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镇街配合进行督查。
(四)加强典型宣传。及时发现和宣传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工作涌现出的好人好事,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附件:1.翔安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查领导小组
名单
2.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查小组名单
3.翔安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专项督查情况反馈表
4.致家长一封信
5.关于疫情有效控制前校外培训机构严禁开展线下活
动的通告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