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4-10-00-2012-007
- 备注/文号:厦翔教〔2012〕290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2-12-31
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
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规定,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现向社会公布厦门市翔安区教育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等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通过厦门市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翔安区教育信息网向社会公布。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翔安区教育局综合科联系(单位地址:翔安区新店镇新兴街建设银行三楼;邮编:361102;联系电话:0592-7889858;传真:0592-7082669)。
一、概述
(一)组织机构建设情况
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强化部门协作,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局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主管科室,由局长林佳跃同志任总负责人,并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局综合科具体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教育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指南》和《目录》的更新、完善情况
根据《条例》和市、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有关要求,按照方便查阅、方便监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了区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翔安区教育信息网上给予公开。同时,根据信息公开过程中的具体情况,不断完善指南和目录。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
在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的软硬件设施,设立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台”,指定专人受理群众申请,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四)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规范情况
为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制度,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审查责任,规范审查程序,加强审查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2012年区教育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0条。2003年10月至2012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在已公开的40条政府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2条;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条;行政许可和非行政审批类信息13条;其他类信息15条。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本局政府信息主要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区教育局能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2012年,区教育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全年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仅由1名兼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人手不足;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有待进一步加强。
改进办法:增加人手,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加强学习,提高认识,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六、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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翔安区教育局
201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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