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XM06104-10-00-2013-008
- 备注/文号:厦翔教〔2013〕66号
- 发布机构:翔安区教育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13-05-18
局属各科室(各事业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翔安区教育局 2013年5月18日
关于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反腐倡廉制度,切实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积极探索有效预防腐败的途径和推动预防腐败法制化,根据《翔安区惩防办关于印发<翔安区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翔惩防办〔2013〕1号)要求,现就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全面查摆和纠正制度在依法合规、权力配置、行政裁量、运行程序、监督制约等方面的问题,形成权力授之有据、职责配置科学、行使依法合规、裁量界限明确、运行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有效降低制度的廉政风险,不断深化规律性认识,探索科学有效的制度廉洁性评估方式方法,逐步形成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长效机制。
二、评估对象和内容
(一)评估对象
区教育局正在起草的和已公布实施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
其中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以及项目建设、教育民生工程、收费、考试招生、人财物管理使用等有关制度作为评估重点。
(二)评估内容
1.评估廉洁性。检查是否符合中央、省、市、区关于反腐倡廉各项工作部署的要求,是否将预防腐败贯穿于制度建设之中,是否遵循了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2.评估合法性。是否存在违规违法扩张权力、推卸责任,违法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违法限制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的情况,是否存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或者缺乏政策法规依据等情况。
3.评估科学性。权力的设置是否合理,制度制约措施是否有效,相关程序设计是否科学规范、公开透明、便民高效,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是否经过必备的论证、听取意见和风险评估,责任追究机制是否健全。
4.评估利益冲突。是否存在谋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与公共利益、不同利益群体之间发生冲突的情况,设置的自由裁量事项是否合理和必要,自由裁量幅度是否适当。
三、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
建立区委教育工委统一领导、教育纪工委牵头、局各科室配合、社会积极参与的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机制。区教育局成立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局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局机关各科室负责评估各自起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领导小组开展督查、抽查,并对重要制度组织开展廉洁性评估工作。
四、评估的程序和方法
(一)评估程序
1.确定评估事项,制定评估方案。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于重大决策事项,按照“不评估不决策”的原则,合理制定评估方案,认真组织评估工作。
2.广泛研究论证,认真查找风险。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评估方式,广泛听取专家、基层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各方面对于评估事项的反映和评价,认真查找评估事项中的风险点和不符合廉洁性要求的有关问题。对于争议较大、专业性较强的评估事项,要组织有关专家和群众代表进行听证和论证。
3.提出评估建议,形成评估报告。在充分论证和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就评估的事项、廉洁性风险分析、评估的结论、相关的意见和建议等提出评估报告。
4.认真组织落实,及时跟踪反馈。对于评估的意见和建议,制度制定和实施科室,必须认真研究,落实到实施方案中,并及时反馈。
(二)评估方法
1.对照评估。根据评估内容要求及上位法等相关规定,对被评相关制度逐条进行对照研究,查找不相符、不衔接的问题。
2.征集意见评估。通过信函、召开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等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3.对评估中发现廉洁性风险较高、争议较大的评估事项,实行多级评估。对牵涉面广、专业性强的制度,聘请权威学者,采取实地考察、研究资料、个别座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制度进行分析研究。
4.委托第三方评估。委托中介机构对起草制定中的制度,通过逻辑推理、情景分析等方式进行科学判断,对可能出现的问题作出前瞻性评估,防止出现制度漏洞。对已颁布实施的制度,全面调查了解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查找制度中的漏洞和薄弱环节。
5.评估后要及时按照法定程序予以废止或者修改,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5月10日前)。起草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方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3年5月10日-9月)。对正在起草的和已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调查摸底、清理、立项,明确评估范围,并进行廉洁性评估。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3年10月)。对开展廉洁性评估工作进行总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在全局全面实施廉洁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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