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时间:2022-01-04 08: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向社会公布2021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主要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通过翔安区政府门户网站(www.xiangan.gov.cn)查阅或下载。如需咨询,请与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区人力资源大厦504室;邮编:361102;电话:0592-7889518;传真:0592-7889503;电子邮箱:xamzj@xm.gov.cn)。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民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扣“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认真落实各级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较好地完成了政务公开工作。

  (一)专题专栏公开情况。一是及时更新“社会救助”和“养老服务”两个领域的标准目录及目录要求公开的信息;二是及时在区政府网站“六稳”“六保”栏目公布困难群体政策;三是按要求及时公开双随机检查相关材料。

  (二)重点信息公开情况。根据区政府网站设定的内容,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公布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财政预决算;及时公布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两项补贴”等困难群体政策、落实情况及对困难群众的临时救助情况;同时做好政策解读,2021年,共出台规范性文件1件,并按要求进行政策解读。

  (三)主动公开情况。区民政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按要求及时公布相关民政事务信息。2021年共主动公开信息76条(正式发文),具体详见下图。

 

  (四)互动交流情况。2021年2月,在区政府网站解读关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相关问题》,开展关于《对翔安区村(居)规民约意见建议》网上调查和《翔安区民政局关于老年人配送餐服务》的民意征集活动,提高群众对民生政策的知晓率。

  

  (五)依申请公开情况。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从严把握不予公开范围,对法定不予公开条款坚持最小化适用原则。2021年无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

  (六)信息管理情况。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促进政府信息规范管理。同时,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按照“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原则,网上发布的信息均由经办人确认、分管领导审查、主要领导审批后公开,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七)平台建设情况。一是通过厦门市民政局、业翔民安等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动态、交流工作经验;二是设立政务公开栏。在本单位设立4个固定公开栏和政务公开意见箱;在区行政审批办事大厅二楼利用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公开民政相关行政审批信息;三是通过“翔安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开;四是利用厦门当地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五是利用各镇(街)、村(居)宣传栏进行公开;六是利用各类宣传日或纪念日宣传有关民生政策;七是将主动公开信息报送区图书馆和档案馆进行公开。

  (八)监督保障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因人员变动,迅速调整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专班,为高效开展政务公开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二是加强培训交流。区民政局分别于7月16日和8月4日,组织各科室相关工作人员召开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暨经验交流会和参加全省民政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视频培训会,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意识和能力。三是注重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局绩效考核内容,自觉主动接受社会评议及各级政务公开工作业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考核。另外,区民政局积极鼓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及时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使公开工作更加扎实、有序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5. 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群众期盼还存在差距和不足:政策解读形式较单一,只有图解和文字解读,解读规范性、多样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与提升。下一步将积极探索政策解读方式,力求创新政策解读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使社会公众提高对民生政策的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无发生信息处理费。

厦门市翔安区民政局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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