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祥超、柯燕琼、陈藤(住所:厦门市翔安区洞庭路7号华论南商A栋1801-2单元):
你们提交的申请登记“厦门市翔安区欣立社工服务中心”的材料收悉。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一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经审查,“厦门市翔安区欣立社工服务中心”符合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条件,准予登记。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厦门市翔安区欣立社工服务中心”的业务主管单位为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社会工作部;业务范围:(一)社会工作相关社会调查与课题研究;(二)志愿服务队伍建设;(三)社区基层治理;(四)社工人才培养及承接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的各类社工服务项目和其他任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2350213MJB9910856;法定代表人:柯燕琼;开办资金:3万元(人民币);住所:厦门市翔安区洞庭路7号华论南商A栋1801-2单元。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