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区直各部、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相关要求,区委依法治区办研究制定了《翔安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厦门市翔安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7月 5 日
翔安区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
为加强我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全社会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为全面依法治区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动力,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共福建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中共厦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工作方案》,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全面落实省第十一次、市第十三次和区第五次党代会部署的开局之年,也是翔安发展“滚石上山、攻坚克难”的关键期。我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自信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致厦门经济特区建设40周年贺信重要精神,紧紧围绕服务我区“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作为建设法治翔安的战略性、基础性工作,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坚持知行合一、重在实践,坚持继承发展、守正创新,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正确方向,为奋力建设“五个翔安”、加快推动“五个新跃升”①,打造更优法治生态,提升法治核心竞争力,勇立潮头、勇毅前行,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到2035年,经过不懈努力,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宪法法律权威进一步树立,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全体人民的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大力繁荣翔安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事业,不断壮大法治文化人才队伍,进一步完善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公民遵纪守法和社会法治良序成为翔安发展的核心竞争力,基本形成与法治翔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基本形成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
1.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的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教育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不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理论根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本领。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组织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党校,区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2.加强宣传解读,针对不同群体,通过媒体报道、评论言论、理论文章、学习读本、短视频等形式,充分利用LED普法显示屏、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平台开展学习宣传,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旅局、区法学会、区文联、区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3.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同普法工作结合起来,同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等结合起来,发挥好马塘精神主题馆、“香山清苑”讲坛等普法阵地,开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4.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融入课堂教学,讲好中国法治故事,做好进教程、进课堂、进头脑工作。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
5.加强党内法规理论研究,强化依规治党学理支撑,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教育局、区委党校、区法学会按职责落实
(二)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6.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人大办、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7.抓住“关键少数”,把宪法纳入各级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充分运用公务员法律知识“月月考”、领导干部任前依法行政及法律知识考试等作为领导干部学法基本任务、法治素养评估和年度述法基本内容,增强领导干部宪法意识,促进领导干部带头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8.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把宪法纳入国民教育,融入校园文化,持续举办“学宪法讲宪法”、“宪法晨读”等系列活动,在青少年成人礼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增强青少年宪法观念。
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9.建设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基地,通过升国旗、奏唱国歌等仪式和开展重大节庆活动,增进全社会对宪法的尊崇和信仰。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三)在法治实践中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0.推动法规规章的有效实施,更好体现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公民价值准则,以良法保障善治。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文明办,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11.坚持严格执法,强化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意识,促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行使行政执法权的区直部门及直属机构按职责落实
12.坚持公正司法,健全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促进司法文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责任单位:区法院、区检察院
13.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完善运用“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模式,加强与《厦门日报》《海峡导报》等主流媒体合作,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加强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发挥典型案例引领法治风尚、塑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坚持全民守法,让依法工作生活真正成为一种习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14.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打造民法典学习宣传品牌,充分发挥翔安区“民法典进家庭”巾帼公益普法宣讲团、翔安区“蒲公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队、翔安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队等典范作用,开展“百家百场”民法典公益宣讲活动。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每年5月组织开展民法典主题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大力弘扬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法治精神,教育引导公民正确行使权利、积极履行义务。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15.在法治轨道上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加强应急管理,引导全社会依法行动、依法办事。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局、区应急局、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16.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列入党员、干部日常考核,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引导教育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17.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大做强“一心五组连九所”调解品牌,创新调解新模式,不断激发调解队伍活力,提升矛盾纠纷化解质效。整合全区专职调解队伍资源,坚持“砖土未动、调解先行”理念,为全区征拆及重点项目保驾护航,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尽可能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引导人们理性平和协商解决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区委政法委、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18.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推动完善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文明办,区发改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残联、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四)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19.深入挖掘和充分利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关于民为邦本、礼法并用、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执法如山等法律文化精华,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等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内涵。强化我区法治文化历史遗迹和文物的保护,宣传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走进千家万户。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法学会、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20.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健全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扶持政策,引导和鼓励法治文艺作品创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扶持等方式,探索法治文化与翔安传统文化、闽南文化、海洋文化等相互融合,提高法治文艺作品创作水平,组织创作一批具有翔安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创建一批具有翔安特色的法治传播品牌栏目、节目。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21.推动创作优秀网络法治文艺作品,积极参与上级组织的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22.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力度,在国家宪法日(周)等法治主题活动期间广泛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深入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23.强化新闻媒体和互联网平台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进一步推进公益普法阵地建设,推进公益普法向纵深发展。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委网信办,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24.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建好用好涉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涉台法治文化创作基地、充分运用翔安区法治文化广场、翔安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翔安区禁毒教育基地等各种法治文化阵地,扩大覆盖面,提高利用率和群众参与度。打造涉台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矩阵,提升涉台法律服务质量,提高涉台工作法治化水平。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办(台办)、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资源规划分局、区文旅局、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25.注重发掘、研究、保护红色法治文化,传承红色法治基因,依托“英雄三岛”主题馆、彭德清纪念馆等红色文化基地,积极开展爱国主义、国防知识和军事科普宣传教育;积极利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公共文化机构等阵地,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化活动。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文明办,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26.加快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以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等为基础,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全面推广“近邻”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直机关工委,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旅局、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27.推动法治文化与地方、行业特色文化有机融合,促进法治文化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进网络等。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网信办,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委国资委、区机关事务局、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28.着力提升市、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质量,推动从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转变,到2025年基本实现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充分发挥其法治宣传教育作用。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29.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制定培养工作规范,积极运用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管理平台开展培训和考核,并实行亮牌管理。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三、组织保障
30.区委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把法治文化建设纳入法治建设总体规划,纳入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将法治文化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作为法治示范创建、精神文明创建、平安翔安建设等创建指标体系的重要内容。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政法委、区委文明办,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31.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文化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责任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区委组织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司法局、区直各部门按职责落实
32.完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的鼓励支持政策,加大对法治文艺精品和法治文化基地的扶持力度,促进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和传播。将法治文化建设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统筹利用好现有经费渠道,拓宽资金来源,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网信办,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区文旅局、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33.加强培育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建立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做好法治文化建设成果宣传和典型推广,形成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宣传部,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公安局、区司法局、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34.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主导实施、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机制。区委依法治区办加强统筹协调,宣传部、网信办、法院、检察院、教育、公安、民政、财政、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各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法治文化建设。各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要充分发挥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法治文化建设。
责任单位:区委依法治区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委网信办、区政协办、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直有关部门按职责落实
名词注释:
①建设“五个翔安”,推动“五个新跃升”:一是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实现新跃升,建设生机勃发的创新翔安。二是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实现新跃升,建设产城融合的繁荣翔安。三是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实现新跃升,建设山清水秀的生态翔安。四是推动区域综合竞争力实现新跃升,建设开放包容的活力翔安。五是推动人民高品质生活实现新跃升,建设和谐安康的幸福翔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