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XM06108-10-00-2026-001
- 备注/文号:翔财〔2026〕1号
- 发布机构:区财政局
- 公文生成日期:2026-01-13
区属各部门、各镇(街):
为做好2025年度财政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根据《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厦财库〔2026〕 1号)的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做好2025年度厦门市翔安区部门决算编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编报范围
根据部门决算报表编制指南,部门范围与2025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保持一致,包括各级各类国家机关、政党组织、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单位范围为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含经费自理事业单位。
二、报表编制与报送要求
为了确保2025年部门决算报表编报工作的进度和质量,各部门、各镇(街)应指派有工作经验、熟悉掌握政府会计准则制度且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部门决算工作。预算单位负责人应及时协调解决决算编审中的问题;编审人员应制定编报时间表,严把审核关,保证决算按时完成,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各部门、各镇(街)应于2026年2月2日前完成所属基层预算单位部门决算的审核和汇总工作,将本部门的部门决算报表、报表说明和分析报告电子数据通过智慧财政部门决算模块报送区财政局归口业务处室审核,并按照归口业务处室审核意见进行调整。
各部门、各镇(街)应于2026年2月5日前完成本部门决算审核、汇总工作。
在部门决算编报过程中,如对编报口径有疑问,可向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咨询(电话:2872361,联系人:洪水树、张佳依),如对财政拨款有疑问,可向区财政局预算科咨询(电话:2872377,联系人:熊焕辉)。
三、部门决算资料下载
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和报表编制说明等编审资料,可从“厦门市智慧财政系统——通知公告——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相关编审资料”中下载。
附件:厦门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5年度部门决算工作的通知(厦财库〔2026〕1号)
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
2026年1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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