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安区
厦门市翔安区经济责任与固定资产投资审计中心工作职责
时间:2019-10-16 11:57

  (一)受主管部门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直接对本级审计管辖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计;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委托开展审计或审计调查。 

  (二)负责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和全区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会议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负责向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提出指导全区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四)负责做好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有关决定事项的督促落实工作。 

  (五)负责做好有关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文件、制度的起草和经济责任审计信息、情况通报与工作总结等。 

  (六)协助对与本级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的专项审计调查和对本级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审计调查。 

  (七)协同指导全区的内部审计工作。 

  (八)配合主管部门督促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九)完成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及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 

  (十)协助主管部门做好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执行情况的审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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